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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学士街道办事处学士街道其他社会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 发布日期:2025-08-28
学士街道其他社会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JCG-GK-202508250012-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岳麓区学士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华村239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市燕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枫林三路1599号骏达大厦综合楼230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学士街道其他社会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学士街道其他社会服务采购项目 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1)征拆服务:协助采购人处理拆迁相关工作;(2)公共安全服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协助采购人处理森林灭火救援工作、应急处突、紧急信息报送等工作及公共安全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1 758650.32
 合计金额小写: 758650.32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伍万捌仟陆佰伍拾元叁角贰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标的:学士街道其他社会服务采购项目;

2.金额明细:7024.54元/人/月,758650.32元/年,2275950元/3年;

3.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8月27日。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1服务内容

(1)征拆服务内容协助甲方处理:

①项目启动时摸底调查、钉桩、放线定位;

②青苗丈量、迁坟数据摸底、设施的外业调查、补偿和迁移工作;

③土地勘界、分类、资金核算工作;

④会同拆迁事务所和用地单位,做好入户调查登记、资料收集;

⑤签约补偿、房屋倒地,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共安全服务内容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协助甲方处理森林灭火救援工作、应急处突、紧急信息报送等工作及公共安全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服务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安排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人员至甲方指定地点提供其他社会服务,服务人员需经甲方认可,服务人员需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和职责开展服务工作。1.2.1基本要求

1.2.1.1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1.2.1.2提供的服务人员需身体健康(入场时提供体检报告)、精神面貌佳,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端正、有法律意识、有保密意识、责任心强。

1.2.1.3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满足采购需求的各项要求,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包括:

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②服务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③认真传递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定期整理,并履行登记、签字手续,确保资料传递安全。

④严格执行保密及廉政制度,不得泄露甲方办公资料。

⑤保持办公区域整洁卫生。

⑥按时完成部门负责人和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⑦具有舆情风控意识、法律意识,应急反应能力强。

2.人员配置要求

2.1人员要求

专科及以上学历,45 周岁及以下,具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区工作经验或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具有基本的文字写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熟悉各种办公软件。

2.2服务人员管理要求

2.2.1乙方要保障服务人员队伍稳定,依法支付相关 服务费用,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及时妥善处理相关纠纷问题。

2.2.2乙方负责本项目服务人员的费用管理,服务费结算、缴纳相关费用、处理保险理赔、发放经济补偿金、 管理人事档案、提供员工基础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2.2.3乙方每月应当依法按时向全体服务人员支付服务费用,否则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2.4乙方安排的服务人员均应向甲方报备,并确保服务人数满足甲方的服务需求内容。对于不能满足甲方服务需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或补充。乙方安排的服务人员如非因甲方要求更换而换人的,应当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报告,并确保再次安排的服务人员需满足甲方服务需求。

2.2.5根据甲方的服务需要安排服务人员,甲方有权对实际的服务需求进行调整。

2.2.6服务时间由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服务需求具体安排,乙方需满足甲方的服务需求。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招标文件执行。

4.其他要求

4.1乙方必须按甲方需求安排服务人员,高质量完成各项服务,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由服务人员中的人员兼任)。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2提供服务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按月据实结算。


收款账户: 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花塘分理处(长沙市燕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82010500001354133)
3.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9-01 —— 2026-08-31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招标文件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1、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容以及合同附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2、甲方有权根据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3、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要求验收。

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当月服务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每月拿出服务费的10%作为绩效考核费用。每月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具体按《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执行,考核结果9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100%,90分以下, 8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90%,80分以下,7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80%,70分以下发放绩效考核费用60%。 绩效考核兑现=月服务费用×10%×每月应发放百分数。考核结果将作为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

序号

考核因素

/100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1

人员管理

( 35分)

10

乙方按照要求提供服务人员。

录用不合标准人员,一人次扣2分,直至扣完。

6

乙方负责对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包括对服务人员的考勤、劳动纪律、作风建设等。

甲方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发现不在岗未记录考勤的员工情况扣1分/次。

3

合同服务期间,乙方须保障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且服务人员岗位不得缺人,不得出现空档期。

每缺一人次扣1分,直至扣完。

8

制定服务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

无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扣8分。

8

及时有效的处理好内部人员矛盾,保证城建办、公共安全办服务队伍的和谐稳定。

未处理好内部矛盾,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每次扣2分,直至扣完。

2

工作情况

35分)

10

积极配合街道及政府的工作安排。

不执行政府的工作安排每次扣5分。

10

科学合理的对工作进行安排调度。

工作安排上出现明显过失每次扣1分,直至扣完。

9

严格按照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上规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开展工作。

每人次违反一条服务标准扣1分,直至扣完。

6

保持优质服务,无投诉。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街道领导研究决定。

被投诉,经查实的扣2分/次;直至扣完。

3

经费使用情况

30分)

20

保障服务人员每月工资福利,不得随意克扣或拖欠服务费用、福利待遇及补贴等。

出现克扣或拖欠行为扣2分。

10

及时缴纳服务人员社会保险。

未按时办理扣2分。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按招标文件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及时作出调整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按招标文件执行。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陈珍子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杜继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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