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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房屋维修改造工程(包1)合同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5-10-30

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房屋维修改造工程(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0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5]003065号-1
采购人(全称):新邵县人民检察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三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房屋维修改造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3065号
3、项目内容: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房屋维修改造工程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李先生 曾先生
6、联系电话:15842973588 18073956723 1390842216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04954.61
大写:肆拾万肆仟玖佰伍拾肆元陆角壹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9月30日,完成日期:2025年12月29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新邵县人民检察院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新邵县人民检察院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本工程以甲方认可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9-30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9月30日
合同订立地点:新邵县人民检察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话:18073956723 话:18975759992
 真: 真:
 址: 址: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宝城支行
  号:43050165390800000145
  •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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