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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江街道2025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东莞 发布日期:2025-11-12

一、项目编号:441900004-2025-00480

二、项目名称:万江街道2025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万江街道2025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粤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221室 1,327,902.9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万江街道2025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项目):

服务类(广东粤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崩口排涝站) 评估(崩口排涝站) 收集和整理崩口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2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崩口排涝站) 标准化方案制定(崩口排涝站)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3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崩口排涝站) 标识建设(崩口排涝站)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崩口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4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崩口排涝站) 监测(崩口排涝站)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5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维修(崩口排涝站) 维修(崩口排涝站) 1、2楼地板砖空鼓脱落铲除、重新贴地板砖;1、2楼高压电房交接缝底安装不锈钢水槽宽度1米;泵房外墙窗台漏水,防水层处理;楼顶交接缝漏水:交接整条防水层处理;机房整体内墙面批灰油漆翻新。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6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大滘口排涝站) 评估(大滘口排涝站) 收集和整理大滘口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7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大滘口排涝站) 标准化方案制定(大滘口排涝站)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8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大滘口排涝站) 标识建设(大滘口排涝站)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大滘口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9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大滘口排涝站) 监测(大滘口排涝站)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0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维修(大滘口排涝站) 维修(大滘口排涝站) 电机房、外墙窗台漏水、防水层处理;机房:楼顶漏水、整体防水层处理;墙身整体批灰油漆。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公洲排涝站) 评估(公洲排涝站) 收集和整理公洲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12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公洲排涝站) 标准化方案制定(公洲排涝站)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13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公洲排涝站) 标识建设(公洲排涝站)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公洲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4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公洲排涝站) 监测(公洲排涝站)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5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维修(公洲排涝站) 维修(公洲排涝站) 栏杆油漆、护坡地面铺设水泥砂浆。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6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西塘尾排涝站) 评估(西塘尾排涝站) 收集和整理西塘尾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17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西塘尾排涝站) 标准化方案制定(西塘尾排涝站)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18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西塘尾排涝站) 标识建设(西塘尾排涝站)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西塘尾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9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西塘尾排涝站) 监测(西塘尾排涝站)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20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维修(西塘尾排涝站) 维修(西塘尾排涝站) 围墙内外翻新修补墙缝批灰油漆。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2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高基排涝站) 评估(高基排涝站) 收集和整理高基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22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高基排涝站) 标准化方案制定(高基排涝站)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23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高基排涝站) 标识建设(高基排涝站)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高基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24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高基排涝站) 监测(高基排涝站)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25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维修(高基排涝站) 维修(高基排涝站) 栏杆油漆、护坡地面铺设水泥砂浆、人行道边水沟安装钢板。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26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龙通排涝站) 评估(龙通排涝站) 收集和整理龙通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27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龙通排涝站) 标准化方案制定(龙通排涝站)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28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龙通排涝站) 标识建设(龙通排涝站)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龙通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29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龙通排涝站) 监测(龙通排涝站)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30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维修(龙通排涝站) 维修(龙通排涝站) 栏杆油漆、护坡地面铺设水泥砂浆。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3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宏远排涝站) 评估(宏远排涝站) 收集和整理宏远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32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宏远排涝站) 标准化方案制定(宏远排涝站)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33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宏远排涝站) 标识建设(宏远排涝站)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宏远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34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宏远排涝站) 监测(宏远排涝站)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35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维修(宏远排涝站) 维修(宏远排涝站) 栏杆油漆、护坡地面铺设水泥砂浆。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36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坝头排涝站) 评估(坝头排涝站) 收集和整理坝头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37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坝头排涝站) 标准化方案制定(坝头排涝站)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38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坝头排涝站) 标识建设(坝头排涝站)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坝头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39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坝头排涝站) 监测(坝头排涝站)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40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螺涌排涝站) 评估(螺涌排涝站) 收集和整理螺涌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4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等级评定报告编制(螺涌排涝站) 等级评定报告编制(螺涌排涝站) 对未进行安全鉴定的螺涌排涝站进行等级评定报告编制,如有三类或四类则制订除险加固或更新改造计划。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8条"工程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42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螺涌排涝站) 标准化方案制定(螺涌排涝站)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43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螺涌排涝站) 标识建设(螺涌排涝站)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螺涌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44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螺涌排涝站) 监测(螺涌排涝站)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45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胜利排涝站) 评估(胜利排涝站) 收集和整理胜利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46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等级评定报告编制(胜利排涝站) 等级评定报告编制(胜利排涝站) 对未进行安全鉴定的胜利排涝站进行等级评定报告编制,如有三类或四类则制订除险加固或更新改造计划。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8条"工程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47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胜利排涝站) 标准化方案制定(胜利排涝站)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48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胜利排涝站) 标识建设(胜利排涝站)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胜利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49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胜利排涝站) 监测(胜利排涝站)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50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村尾排涝站) 评估(村尾排涝站) 收集和整理村尾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5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等级评定报告编制(村尾排涝站) 等级评定报告编制(村尾排涝站) 对未进行安全鉴定的村尾排涝站进行等级评定报告编制,如有三类或四类则制订除险加固或更新改造计划。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8条"工程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52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村尾排涝站) 标准化方案制定(村尾排涝站) 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53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村尾排涝站) 标识建设(村尾排涝站)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村尾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54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村尾排涝站) 监测(村尾排涝站)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55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曲海水闸) 评估(曲海水闸) 收集和整理曲海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56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曲海水闸) 标准化方案制定(曲海水闸) 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57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曲海水闸) 标识建设(曲海水闸)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曲海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58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曲海水闸) 监测(曲海水闸)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59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维修(曲海水闸) 维修(曲海水闸) 铲除旧墙面、墙面批灰翻新、墙面油漆、墙身裂缝修补灌浆。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60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西塘尾水闸) 评估(西塘尾水闸) 收集和整理西塘尾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6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西塘尾水闸) 标准化方案制定(西塘尾水闸) 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62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西塘尾水闸) 标识建设(西塘尾水闸)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西塘尾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63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西塘尾水闸) 监测(西塘尾水闸)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64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维修(西塘尾水闸) 维修(西塘尾水闸) 铲除旧墙面、墙面批灰翻新、墙面油漆、墙身裂缝修补灌浆。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65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牌楼基水闸) 评估(牌楼基水闸) 收集和整理牌楼基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66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牌楼基水闸) 标准化方案制定(牌楼基水闸) 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67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牌楼基水闸) 标识建设(牌楼基水闸)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牌楼基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68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牌楼基水闸) 监测(牌楼基水闸)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69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维修(牌楼基水闸) 维修(牌楼基水闸) 楼顶清理隔热砖垃圾、楼顶修补裂缝、楼顶整体防水层。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70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新昌水闸) 评估(新昌水闸) 收集和整理新昌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7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新昌水闸) 标准化方案制定(新昌水闸) 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72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新昌水闸) 标识建设(新昌水闸)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新昌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新昌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73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新昌水闸) 监测(新昌水闸)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74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维修(新昌水闸) 维修(新昌水闸) 窗台四边,外墙裂缝漏水处理;外墙漏水:整体防水层处理。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75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坝头水闸) 评估(坝头水闸) 收集和整理坝头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76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坝头水闸) 标准化方案制定(坝头水闸) 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77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坝头水闸) 标识建设(坝头水闸)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坝头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78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坝头水闸) 监测(坝头水闸)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79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宏远水闸) 评估(宏远水闸) 收集和整理宏远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80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宏远水闸) 标准化方案制定(宏远水闸) 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8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宏远水闸) 标识建设(宏远水闸)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宏远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82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宏远水闸) 监测(宏远水闸)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83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维修(宏远水闸) 维修(宏远水闸) 楼顶清理隔热砖垃圾、楼顶修补裂缝、楼顶整体防水层。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84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洲头水闸) 评估(洲头水闸) 收集和整理洲头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85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洲头水闸) 标准化方案制定(洲头水闸) 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86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洲头水闸) 标识建设(洲头水闸)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洲头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87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洲头水闸) 监测(洲头水闸)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88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维修(洲头水闸) 维修(洲头水闸) 窗台四边,外墙裂缝漏水处理;外墙漏水:整体防水层处理。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89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眠床涡水闸) 评估(眠床涡水闸) 收集和整理眠床涡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90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眠床涡水闸) 标准化方案制定(眠床涡水闸) 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9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眠床涡水闸) 标识建设(眠床涡水闸)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眠床涡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92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眠床涡水闸) 监测(眠床涡水闸) 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93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维修(眠床涡水闸) 维修(眠床涡水闸) 窗台四边,外墙裂缝漏水处理;外墙漏水:整体防水层处理。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94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滘联围) 评估(滘联围) 收集和整理堤防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分项六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95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滘联围) 标准化方案制定(滘联围) 堤防标准化方案包括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分项六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根据《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相关文件要求,堤防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96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滘联围) 标识建设(滘联围)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分界碑、千米桩/百米桩。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 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8条“标志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97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滘联围) 监测(滘联围) 每5km堤防设监测基准点1个,人工观测点3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堤防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22条“工程观测与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98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维修(滘联围) 维修(滘联围) 水泥砂浆补缝:1、1:2水泥砂浆补缝,石缝间隙3~5cm; 2、含人工转运。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99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新村围) 评估(新村围) 收集和整理堤防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分项六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100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新村围) 标准化方案制定(新村围) 堤防标准化方案包括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分项六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根据《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相关文件要求,堤防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10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新村围) 标识建设(新村围)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分界碑、千米桩/百米桩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 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8条“标志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02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新村围) 监测(新村围) 每5km堤防设监测基准点1个,人工观测点3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堤防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22条“工程观测与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03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维修(新村围) 维修(新村围) 水泥砂浆补缝|(1、1:2水泥砂浆补缝,石缝间隙3~5cm;2、含人工转运)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04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评估(大汾围) 评估(大汾围) 收集和整理堤防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分项六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105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准化方案制定(大汾围) 标准化方案制定(大汾围) 堤防标准化方案包括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分项六个方面的管理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根据《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相关文件要求,堤防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106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标识建设(大汾围) 标识建设(大汾围) 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分界碑、千米桩/百米桩。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 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8条“标志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07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监测(大汾围) 监测(大汾围) 每5km堤防设监测基准点1个,人工观测点3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堤防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22条“工程观测与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08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维修(大汾围) 维修(大汾围) 水泥砂浆补缝|(1、1:2水泥砂浆补缝,石缝间隙3~5cm;2、含人工转运) 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文逸芮纯胡健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万江街道2025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项目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万江街道2025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粤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9.67 30.00 20.00 89.67 1 1
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4.00 28.00 18.30 80.30 2 2
广东中灏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3.33 26.00 18.35 77.68 3 3
清远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0.33 26.00 18.60 74.93 4
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评审不通过
韶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万江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堤围北路221号

联系方式:0769-22275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徐屋街10号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2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9-21661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0769-21661829

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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