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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第十一高级中学宁乡市第十一高级中学国债项目一批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学校负责部分)标段五办公家具采购合同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5-12-12
宁乡市第十一高级中学国债项目一批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学校负责部分)标段五办公家具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NXCG-GK-202510140038-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宁乡市第十一高级中学   
采购人地址:  宁乡市双江口镇   
供应商(乙方):  湖南众擎家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湘龙街道贺龙体校路27号宏梦卡通城产品展示中心105室-20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宁乡市第十一高级中学国债项目一批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学校负责部分)标段五办公家具采购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教室储物柜 其他柜类 详见采购需求 1100 91300
2 教师办公桌1 办公桌 详见采购需求 60 33480
3 教师办公椅1 办公椅 详见采购需求 80 17360
4 教师办公桌2 办公桌 详见采购需求 1 1027
5 教师办公桌3 办公桌 详见采购需求 4 2976
6 教师办公椅2 办公椅 详见采购需求 5 1310
7 茶水柜 茶水柜 详见采购需求 12 5892
8 文件柜 文件柜 详见采购需求 36 17424
9 文化建设 广告宣传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29 16182
10 小会议室会议桌 会议桌 详见采购需求 1 5586
11 小会议室会议椅子1 办公椅 详见采购需求 16 4192
12 小会议室会议椅子2 办公椅 详见采购需求 14 3668
13 会议主席台 其他台、桌类 详见采购需求 4 3216
14 大会议室椅 办公椅 详见采购需求 8 2456
15 大会议室公共桌椅(带写字板) 其他台、桌类 详见采购需求 146 57086
16 发言台 其他台、桌类 详见采购需求 1 407
17 档案室档案柜 其他柜类 详见采购需求 40 23880
18 学生宿舍上下床(含床板) 钢木床类 详见采购需求 312 186264
19 学生宿舍储物柜(钢制) 其他柜类 详见采购需求 156 90012
20 窗帘1(卷帘) 窗帘及类似品 详见采购需求 40 376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595221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玖万伍仟贰佰贰拾壹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

总价(元)

教室储物柜

360*310*500mm/ZC-101

真淳/江西

1100

83

91300

教师办公桌1

1400*700*760mm/ZC-102

真淳/江西

60

558

33480

教师办公椅1

560*550*920mm/ZC-103

真淳/江西

80

217

17360

教师办公桌2

1800*900*760mm/ZC-104

真淳/江西

1

1027

1027

教师办公桌3

1600*900*760mm/ZC-105

真淳/江西

4

744

2976

教师办公椅2

常规/ZC-106

真淳/江西

5

262

1310

茶水柜

800*400*850mm/ZC-107

真淳/江西

12

491

5892

文件柜

850*390*1800mm/ZC-108

真淳/江西

36

484

17424

文化建设

定制/ZC-109

真淳/江西

29

558

16182

小会议室会议桌

7000*2000*750mm/ZC-110

真淳/江西

1

5586

5586

小会议室会议椅子1

560*550*920mm/ZC-111

真淳/江西

16

262

4192

小会议室会议椅子2

560*550*920mm/ZC-112

真淳/江西

14

262

3668

会议主席台

1400*650*760mm/ZC-113

真淳/江西

4

804

3216

大会议室椅

常规/ZC-114

真淳/江西

8

307

2456

大会议室公共桌椅(带写字板)

背海绵:470*95*725mm,背外壳:745*450*4mm,座海绵:490*110*470mm,座框架:485*430*5mm/ZC-115

真淳/江西

146

391

57086

发言台

650*500*1150mm/ZC-116

真淳/江西

1

407

407

档案室档案柜

W900*D500*H2300mm/ZC-117

真淳/江西

40

597

23880

学生宿舍上下床(含床板)

2000mm(长)*900mm(宽)*1800mm(高)/ZC-118

真淳/江西

312

597

186264

学生宿舍储物柜(钢制)

1800*900*420mm/ZC-119

真淳/江西

156

577

90012

窗帘1(卷帘)

1800mm*1600mm/ZC-120

真淳/江西

40

94

3760

窗帘2(卷帘)

2700mm*2100mm/ZC-121

真淳/江西

40

195

7800

窗帘3(布帘)

2200mm*1900mm/ZC-122

真淳/江西

49

407

19943

合计:伍拾玖万伍仟贰佰贰拾壹元整

595221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1、货物安装调试要求

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安装调试所需辅助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由中标人提供。

6)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

7)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使用单位。

3.质量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三年,主要设备按照厂家规定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1)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设备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等技术服务信息;

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在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前,培训采购人指定人员,达到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简单维修货物的水平。

5.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1、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5%。
2、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5%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龙支行(湖南众擎家具有限公司:43050181363600001802)
3.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在采购人发出送货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核对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货物详细技术参数、规格等。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对投标单位提供的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履约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对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安装调试、现场培训、售后服务等进行履约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5.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8.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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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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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肖永端 法定代表人: 刘刚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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