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葫芦岛 发布日期:2026-01-06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东晓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1-06

  

项目编号 :JH25-211400-03042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医患者三件套、手术衣等物资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黑山县衣装盛世服装设计工作室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黑山镇八街黑山商贸城1#楼东部面西门市北数第五户一层

中标(成交)金额:95(%)

评审总得分:8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医患者三件套、手术衣等物资配送服务

服务类

名称:医患者三件套、 手术衣等物资配送服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提供医患者三件套、手术衣、洗 手衣等物资及相应物资的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年止。

服务标准:1、供应商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计划,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行供货。 2、每次配送需随货提供清晰的电子及纸质配送单,明细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有效期、数量、生产厂家等信息。 3、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配送人员和专用配送车辆。 4、供应商必须严格从业人员管理,直接进入医院院区的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仪表整洁,行为规范,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5、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专职的项目经理,负责与采购人的日常沟通、协调与问题处理。 6、 供应商需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应按采购计划规定的品种、数量及要求提供产品。所提供的产品与采购计划或合同要求不符,或因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之内,将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替换原有不符或被损坏的产品。 7、供应商须对采购人的采购计划、结算账户及其他信息严格保密。 8、合同履约期间,在采购、配送的过程中,如供应商人员或车辆出现各类事故,造成自身或他人疾病或伤亡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钦惠、刘玉广(包组编号:003)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医患者三件套、手术衣等物资配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按照预算金额三年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2,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十五号

联系方式:0429-2613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东晓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南中街12-3#楼E室

联系方式:0429-5716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亮

电      话:18698952553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文件(医院)物资配送总.doc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医患者三件套、手术衣等物资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黑山县衣装盛世服装设计工作室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附件: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

相关公告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