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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公安局民警食堂和交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蕉岭县 发布日期:2026-01-14

一、项目编号:441427-2025-01512

二、项目名称:蕉岭县公安局民警食堂和交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蕉岭县公安局民警食堂和交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鸿都花园鸿都商业城E1-119商铺 下浮率: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蕉岭县公安局民警食堂和交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服务类(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蕉岭县公安局民警食堂和交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蕉岭县公安局民警食堂和交管大队食堂食材(瓜果蔬菜类、肉类、禽类、水产品类、粮油及副食品类等)采购配送服务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采购费用累计达到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古伟仰(采购人代表)雷虹刘彩文钟进良陈元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500万元:费率为0.8%。 
注:(1)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3)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蕉岭县公安局民警食堂和交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1.60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蕉岭县公安局民警食堂和交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5.80 40.00 10.00 95.80 1 1
梅州市向丽食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4.60 38.80 9.89 93.29 2 2
梅州市李家贸易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60 15.20 9.79 53.59 3
梅州市田清隆实业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7.60 8.80 9.69 46.09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蕉岭县公安局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福星大道北

联系方式:0753-7182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铖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06号

联系方式:0753-2688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先生

电  话:0753-2688871

国铖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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