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栾川县兴华路消防救援站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栾川县兴华路消防救援站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河南 发布日期:2026-01-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5-291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兴华路消防救援站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1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栾川政采磋商(2025)0266号-1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河南嵩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辛村镇南辛村府前路47号 3,399,668.00 评审总得分:91.02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栾川县兴华路消防救援站改造工程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90日历天 李梦达 豫241202154602
三、评审专家名单
罗雪梅、尚连红、张建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文的规定计取。
收费金额:35,99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电子版成交通知书须在洛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洛阳市栾川县栾川乡方村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66833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鸿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天元自贸港3号楼906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2362411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236241145

相关公告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