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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长沙黄花机场海关新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6-02-02
长沙黄花机场海关新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505080010-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498号202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黄花机场海关新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黄花机场海关新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1 4975351.68
 合计金额小写: 4975351.68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玖拾柒万伍仟叁佰伍拾壹元陆角捌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服务范围

本项目为长沙黄花机场海关新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8268平方米,绿化面积9704平方米,院区设有海关罚没仓库、缉私办案中心等海关专用办公办案功能区域,存在涉枪涉毒涉走私风险的工作特殊性。工作内容主要为长沙海关驻黄花机场海关机构大院范围内的物业服务。

1、院内的物业综合管理;

2、大院内秩序维护、罚没仓库的安防管理。(大院、罚没仓库主出入口及货车出入口的值班,安全巡逻,且消防控制室的值班要求双岗);

3、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包含大院范围内道路保洁、公共区域保洁;以及关警训练中心、缉私办案中心、会议室及会客室的室内保洁);

4、房屋维修及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包含配电室的值班、电梯维护);

5、会议服务;

6、公共卫生间清扫保洁;

7、绿化服务。

2.金额明细

4975351.68元/3年,具体详见《报价文件》。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采购项目验收书》《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验收表》执行。

2.人员配置要求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采购项目验收书》《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验收表》执行。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采购项目验收书》《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验收表》执行。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招标人付款前,中标人应先行开具并提交等额有效的发票,并凭借甲方开具的《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款项付款手续,否则付款期予以相应顺延且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因此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乙方因此停止或降低服务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3)根据招标人(业主)需求,乙方应积极为招标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所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额收取,参照省、市相关规定的标准收取,双方应就此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4)专业石材养护、白蚁防治、道闸维护、监控设备专业维护、消防系统专业维护、会议智能系统未包含在物业服务费用中,招标人确有需要委托给投标人时,投标人不得拒绝,费用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5) 如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无需因此承担任何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可控制的、不可预见的、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如旱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如战争、动乱、罢工等社会事件,以及政府为了应对重大突发的自然灾害或危及公共安全的各种社会事件等作出的具有宏观性应对措施,或者政府为国家利益、社会公益之考虑针对社会经济生活作出的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政策调整等。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同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如因未及时通知导致损失扩大的,则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6)如遇到国家机构改革等政策影响发生业主单位或主管单位变更时,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终止,物业费按照乙方已提供合格服务的实际月份占合同总月份的比例进行结算。甲方不因此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补偿或赔偿。原物业中标单位的留用或聘用以及物业费的支付按照法律法规与新的业主单位或主管单位另行协商解决。

(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或转让该知识产权。

(8)乙方应为其员工及提供的服务购买足够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责任保险等,以保障甲方免受因乙方员工或服务引起的任何索赔或损失。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一间办公用房、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装修、水、电、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10日内完成所有资产和资料的交接,并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甲方有权对交接情况进行审计。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总价包干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408.4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账支付,在每两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408.4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账支付,在每两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408.4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账支付,在每两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408.4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账支付,在每两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408.4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账支付,在每两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408.4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账支付,在每两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408.4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账支付,在每两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408.4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账支付,在每两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408.4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账支付,在每两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408.4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账支付,在每两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408.4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账支付,在每两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408.4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账支付,在每两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第1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408.4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账支付,在每两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第1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408.4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账支付,在每两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第1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408.4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账支付,在每两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第1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408.4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账支付,在每两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第1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408.4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账支付,在每两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第1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6408.5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66010154800001796)
3.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1-30 —— 2029-01-29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3)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乙方应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创造一个安全、宁静、整洁、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乙方实行物业服务的标准必须达到附件《采购项目验收书》《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验收表》评分标准95分以上,并达到招标文件、委托管理合同设定有关要求。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定期对各品目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上述要求,长沙黄花机场海关或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通过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乙方承担损失并赔偿违约责任。

(4)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和本项目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详见附件《采购项目验收书》《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验收表》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采购项目验收书》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由不低于3人的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每两个月验收一次。先由海关验收,验收合格后交由甲方复验,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给长沙黄花机场海关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内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采购项目验收书》《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验收表》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采购项目验收书》《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验收表》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采购项目验收书》《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验收表》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采购项目验收书》《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验收表》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采购项目验收书》《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验收表》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采购项目验收书》《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验收表》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采购项目验收书》《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验收表》执行。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采购项目验收书》《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验收表》执行。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导致招标人(业主)、物业使用单位、相关第三方财产受损或人身伤害的,中标人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因中标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物业服务区域内任何设备、设施、财物、档案资料以及相关信息等被盗、被损坏或对外传播的,中标人应予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物业服务期满后中标人仍负有保密义务。

5.中标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等第三方提供或泄露招标人(业主)或物业使用单位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及物业使用单位(长沙黄花机场海关)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追索费用、声誉损失等),乙方应予以足额赔偿:

1)乙方在岗服务人员总数连续5日及以上或者累计达到15日及以上低于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五条规定之28人标准的;或关键岗位(如项目经理、队长)人员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或消防值班双岗、配电室值班岗等任一岗位持续缺岗达8小时及以上或者累计达到24小时及以上的;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限期返工,限期返工后10日内,甲方对有关返工再行验收,再行验收仍不合格的;

3)因乙方未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或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严重违反招标文件中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甲方连续两次或1年内累计三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

4)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火灾、盗窃、人员伤亡等)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重大财产损失(单次价值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

5)乙方严重违反保密义务,泄露甲方(包括海关单位)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或实际损害的;

6)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主要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的;

7)乙方破产、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等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

7.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权利的相应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采购项目验收书》《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验收表》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采购项目验收书》《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验收表》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采购项目验收书》《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验收表》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自2026年1月30日起生效,其他事项以线下版本为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黄梁 法定代表人: 靳勤
委托代理人: 彭维强 委托代理人: 张红日

附件列表
  1. 报价文件.docx
  2.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盖章版).pdf
  3. 长沙黄花机场海关新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盖章版).pdf
  4. 长沙黄花机场海关新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验收书(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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