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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中心医院(怀化市肿瘤医院)洪江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 发布日期:2026-02-09

怀化市中心医院(怀化市肿瘤医院)洪江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2-09

       怀化市中心医院(怀化市肿瘤医院)洪江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合同编号:2026HHSZXYYHCYQZBZX0008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中心医院(怀化市肿瘤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怀化市龙形医用气体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中心医院(怀化市肿瘤医院)洪江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510316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液氧、瓶装氧、食品级二氧化碳、液氮采购。

6、项目负责人:甲方:罗久久15974008991   乙方:杨楚红1558076888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469490.00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肆拾陆万玖仟肆佰玖拾元整。

包号

供应商

产品名称

包装规格

单价(元/瓶)

执行标准

1

怀化市龙形医用气体有限公司

医用氧

40L

48

《中国药典》2025年版二部

医用氧小瓶

10L

25

《中国药典》2025年版二部

液氧

210L

1400

《中国药典》2025年版二部

二氧化碳

40L

250

食品级

液氮

每公斤

38

GB/T8979-2008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包含货物的供货、运输、检验、发货、送货、保险、装卸、仓储、保管、技术服务、各种税费、质保、年检、售后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一切必须费用)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时间:2026113日起执行,合同金额用完终止合同或因国家政策原因导致甲方下属分院权属变更、脱离甲方管理的,乙方可与变更后的新医院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履约;甲方有权就本合同提前中止,该中止为政策性中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仅就中止前已验收合格的货物办理结算,剩余履约义务由乙方与新医院另行衔接。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供货时以甲方要求为准,乙方在收到供货信息后,由乙方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工具(液罐车),按通知中规定的数量、交货地点等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并卸至指定的地点。交货时将对实际供货情况作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四、付款方式

每月月底结算1次,每次按从上一次结算日到本次结算日期间时间供货量结算。实际供货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供货记录为准;单价以合同标价为准。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招标代理公司 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24

合同订立地点:怀化市中心医院(怀化市肿瘤医院)

九、合同主体

甲方:怀化市中心医院(怀化市肿瘤医院)

乙方:怀化市龙形医用气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军

法定代表人:翟世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5974008991

电 话:07452276198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城东五溪大道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龙形村

税号:12431200448195045X

开户银行:建行怀化市分行城东支行

 

帐 号:4300 1518 0720 5250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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