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文化馆业务用房装修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3-11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202620014
采购人(全称): 怀化市文化馆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虞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 怀化市文化馆业务用房装修项目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文化馆业务用房装修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620014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维修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等。
6、项目经理:成浩
二、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14150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肆拾壹万伍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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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合同的时间:工期总日历天数: 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是指从开工日期算起直至竣工日止。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20日
地 点:怀化市鹤城区。
方 式:现场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
(1) 按月支付;
(2)每月工程款按发包人审核金额的80%支付给承包人,进度款包含农民工工资,进度款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并按月足额发放至农民工手上;
(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工程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且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其余留作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时无息付清。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八、合同份数
合同一式肆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贰 份,承包人执 壹份,监理人执 壹 份。
合同订立时间: 2026 年 03 月 10 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怀化市文化馆 | 乙 方:湖南省虞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杨芷清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刘海鹏 |
电话:/ | 电话:19531402241 |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 | 地址:湖南省湘乡市虞唐镇枫林村九组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乡支行 |
账号:/ | 账号:43050163650800000238 |
签订日期:2026年03月10日 | 签订日期:2026年0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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