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B2026WHCGC0161-重1
二、项目名称:G344国防路至沱湖乡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单位中心实验室检测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盛威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蔡伦路499号年产五万吨轴承精密自动化建设项目车间及2幢厂房
成交金额:185.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85.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G344国防路至沱湖乡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单位中心实验室检测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完整检测报告,移交全部检测资料至采购人为止,施工计划工期 18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作君(组长)、赵云峰、姚启兵(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收费金额:壹万陆仟壹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交通运输局、五河县振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五河县城关长途汽车站院内
联系方式:0552-5650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创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长征西路花园湖名邸东门西008号
联系方式:1565607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红梅(采购人代表)、张佩剑(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5650530(采购人代表)、15656072666(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