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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残疾人联合会宜君县2026年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及照护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陕西 发布日期:2026-03-25

一、项目编号:SXHY-2026-003

二、项目名称:宜君县2026年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及照护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寄宿托养):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铜川德仁医院 铜川市新区樱园路3号 综合评分法 179,940.00元 85.17

合同包2(日间照料):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中健福托养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宜古村敬老院 综合评分法 138,950.00元 83.00

合同包3(居家托养):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铜川市印台区压疮烧伤医院 铜川市印台区泥阳路中段 综合评分法 87,115.00元 87.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寄宿托养):

服务类(铜川德仁医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寄宿托养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范围 一、服务内容 (一)寄宿制托养照护机构 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 二、服务预算 (一)寄宿制托养服务 任务量为30人,每服务3个月计为1人次,每人次购买标准不低于6000元。最终服务任务将结合上级资金下达进度科学统筹安排。 三、服务对象 (一)残疾人托养服务 具有宜君县户籍、处于就业年龄段(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有托养服务需求的以下类型残疾人: 1.智力残疾人; 2.稳定期的精神残疾人(指精神障碍已在精神专科确诊并接受治疗,急性期症状得到控制,目前处于较稳定状态,并经精神科医师风险评估可转介托养的精神残疾人); 3.重度肢体残疾人; 4.同时存在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二)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照护服务 具有宜君县户籍、16周岁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属于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生活不能自理、有照护需求和意愿的残疾人。已纳入特困救助供养、服务类救助、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长期护理保险、残疾人托养服务、精神卫生社区康复服务等相关照护政策或项目覆盖范围的,不作为本服务对象。优先保障符合上述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其中,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的判定依据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等指标。 2026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任务目标。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承接的托养和照护服务类型应符合《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7516-2019)、《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技术标准与规范(试行)》(残联发〔2016]6号)中关于机构人员和准入标准的有关规定 。 179,940.00

合同包2(日间照料):

服务类(陕西中健福托养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其他服务 日间照料 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日间照料机构 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 二、服务预算 (一)日间照料服务 任务量为35人,每服务70天计为1人次,每人次购买标准不低于4000元。最终服务任务将结合上级资金下达进度科学统筹安排。 三、服务对象 (一)残疾人托养服务 具有宜君县户籍、处于就业年龄段(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有托养服务需求的以下类型残疾人: 1.智力残疾人; 2.稳定期的精神残疾人(指精神障碍已在精神专科确诊并接受治疗,急性期症状得到控制,目前处于较稳定状态,并经精神科医师风险评估可转介托养的精神残疾人); 3.重度肢体残疾人; 4.同时存在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二)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照护服务 具有宜君县户籍、16周岁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属于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生活不能自理、有照护需求和意愿的残疾人。已纳入特困救助供养、服务类救助、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长期护理保险、残疾人托养服务、精神卫生社区康复服务等相关照护政策或项目覆盖范围的,不作为本服务对象。优先保障符合上述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其中,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的判定依据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等指标。 2026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任务目标。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138,950.00

合同包3(居家托养):

服务类(铜川市印台区压疮烧伤医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1 其他服务 居家托养 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一、服务内容 (一)居家服务机构 生活照料和护理;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运动功能训练。 二、服务预算 (一)居家托养 任务量为35人,每月服务次数不少于12次,每人次购买标准为2500元。最终服务任务将结合上级资金下达进度科学统筹安排。 三、服务对象 (一)残疾人托养服务 具有宜君县户籍、处于就业年龄段(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有托养服务需求的以下类型残疾人: 1.智力残疾人; 2.稳定期的精神残疾人(指精神障碍已在精神专科确诊并接受治疗,急性期症状得到控制,目前处于较稳定状态,并经精神科医师风险评估可转介托养的精神残疾人); 3.重度肢体残疾人; 4.同时存在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二)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照护服务 具有宜君县户籍、16周岁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属于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生活不能自理、有照护需求和意愿的残疾人。已纳入特困救助供养、服务类救助、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长期护理保险、残疾人托养服务、精神卫生社区康复服务等相关照护政策或项目覆盖范围的,不作为本服务对象。优先保障符合上述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其中,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的判定依据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等指标。 2026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任务目标。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87,11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俊明(采购人代表)尚淑琴王百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参考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费标准收取;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户名:陕西浩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 账号:6105 0191 0004 0000 4479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寄宿托养 0.5 中标(成交)供应商
2 日间照料 0.5 中标(成交)供应商
3 居家托养 0.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君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宜君县县委办公楼1楼101室

联系方式:0919-5996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浩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商通大道6号智慧大厦一幢203室

联系方式:029-895531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金娥

电话:029-89553153

陕西浩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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