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淳亿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633,676.00元 | 92.14 |
采购包1(2026年福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预算资金达到限额学校营养餐食材统一采购、集中配送项目):
服务类(福建省淳亿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2026年福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预算资金达到限额学校营养餐食材统一采购、集中配送项目 | 2026年福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预算资金达到限额学校营养餐食材统一采购、集中配送项目 | 对本市5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即:溪潭中学、湾坞中学、赛岐中学、福安二中初中部和福安五中等5所学校)提供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简称食材)配送服务 | 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商品并保证运输途中的产品质量,对食材的定货、下单、存储、配送、订单结算全流程及食材溯源管理提供配表信息系统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 | 1批 | 每批次货物验收合格 | 2,633,676.00 |
| 采购人代表: | 缪希荣 |
| 评审专家: | 陈依松 、 余良仁 、 林振兴 、 林自奋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准按差额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金额在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 ;1000-5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25%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福建恒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富阳支行;银行账号:3505016862510000138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6年福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预算资金达到限额学校营养餐食材统一采购、集中配送项目:2.806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福安市教育局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阳头街道办事处金沙岗64号
联系方式:0593-6584846
名称:福建恒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阳头街道电机电器城广场北路2-028后门
联系方式:18150865988
项目联系人:福建恒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8150865988
福建恒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