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湖南君美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南博菱电梯有限公司) |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工业园厂房第三期十五栋 | 1,936,133.99元 | 90.67 |
合同包1(审判大楼及诉讼便民服务电梯增设工程):
工程类(湖南君美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南博菱电梯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审判大楼及诉讼便民服务电梯增设工程 | 本次采购内容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新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电梯系统、轿厢通风设施、电梯门套及相关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我司已承诺中标后的培训及整机在质保期内的原厂保修维护配套费(费用需计算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等。 | 合同签订后180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特种设备检测部门验收和备案(电梯部分为合同生效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如果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 孙建国 | 湘243131430878 | 1,936,133.99 |
林芝佟、陈晖、蔡先勇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双方友好协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70%计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1704.00元。在本项目采购工作完成后,乙方开具有效发票作为支付依据,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10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704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合同包1(审判大楼及诉讼便民服务电梯增设工程):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湖南君美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南博菱电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90.67 | 1 | 1 |
| 湖南轮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南升鹏电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7.90 | 2 | 2 |
| 湖南君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南客尚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0.59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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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