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陕西延安干部学院培训宣传类物资印刷定点服务机构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陕西延安干部学院培训宣传类物资印刷定点服务机构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陕西延安 发布日期:2026-04-03

一、项目编号:YAZCJC2026-5

二、项目名称:培训宣传类物资印刷定点服务机构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延安市宝塔区艺振印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北关街延安职业学院附中院内 0.50元 92.00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汇晟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中国延安大学生创新创业小镇A区二层A4-2-02 0.50元 91.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A标段:杨家岭分院、王家坪分院、学习书院):

服务类(延安市宝塔区艺振印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印刷服务 学员培训用资料印制(杨家岭分院 王家坪分院 学习书院) 杨家岭分院、王家坪分院、学习书院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业标准和具体业务要求,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并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在实际工作中因工作需求需要对参数进行调整时,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调整。 2.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对其所出具的印刷业务资格、手续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合规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因供应商单方过失造成的损失,需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 3.供应商应在具体印刷业务的范围和内容下开展印刷工作。应将具体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印刷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汇报;供应商应及时答复采购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如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按时全部或部分履行,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印刷的业务转包给其他单位,不得承接可能与合同规定利益相冲突的其他印刷活动。 5.供应商必须有从事印刷业务的专业人员和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设备、技术人员,并有规范齐全完整的内控管理制度。供应商在接到具体印刷业务通知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接收、校对等工作,否则采购人将取消本次印刷业务。 6.供应商不得将与采购人约定的内部敏感信息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利用约定的内部敏感信息资料为其他任何公司、机构谋取利益;供应商须监管公司员工不向第三方公开或披露任何采购人的内部敏感信息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内部敏感信息资料,不得将采购人的内部敏感信息资料进行复印、复制、拷贝或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7.供应商在履行印刷业务或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开展印刷工作,当供应商提供服务结束或其中一方因故终止合同时,供应商应将所有与采购人有关的培训活动资料、记录、文件、数据包括副本等内部敏感信息资料交给采购人并将原始资料销毁,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复制、传播。 8.采购人在采购宣传印刷类物资前,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免费提供宣传印刷类物资的样本。 9.本招标文件所列清单是采购人的现时需要,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若采购人因实际需求少量采购超出本招标文件清单外的印刷类物资,供应商须无条件完成供货任务且按照本项目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10.供应商的印刷类物资出现质量问题(缺页、倒装、模糊不清、折页、开线、开胶、套印不清、污损等情况),供应商必须承诺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一律无条件免费更换或补充。 11.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对服务的考核、监督及管理。 12.承诺定期调研采购人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并加以改进, 确保服务工作的优质高效。 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 成交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业标准和具体业务要求,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要求执行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并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在实际工作中因工作需求需要对印刷类物资参数、规格、技术要求进行调整时,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积极进行调整。 0.50

合同包2(B标段:南泥湾分院、枣园分院、梁家河分院):

服务类(陕西汇晟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 其他印刷服务 学员培训用资料印制(南泥湾分院 枣园分院 梁家河分院) 南泥湾分院、枣园分院、梁家河分院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业标准和具体业务要求,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并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在实际工作中因工作需求需要对参数进行调整时,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调整。 2.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对其所出具的印刷业务资格、手续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合规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因供应商单方过失造成的损失,需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 3.供应商应在具体印刷业务的范围和内容下开展印刷工作。应将具体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印刷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汇报;供应商应及时答复采购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如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按时全部或部分履行,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印刷的业务转包给其他单位,不得承接可能与合同规定利益相冲突的其他印刷活动。 5.供应商必须有从事印刷业务的专业人员和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设备、技术人员,并有规范齐全完整的内控管理制度。供应商在接到具体印刷业务通知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接收、校对等工作,否则采购人将取消本次印刷业务。 6.供应商不得将与采购人约定的内部敏感信息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利用约定的内部敏感信息资料为其他任何公司、机构谋取利益;供应商须监管公司员工不向第三方公开或披露任何采购人的内部敏感信息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内部敏感信息资料,不得将采购人的内部敏感信息资料进行复印、复制、拷贝或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7.供应商在履行印刷业务或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开展印刷工作,当供应商提供服务结束或其中一方因故终止合同时,供应商应将所有与采购人有关的培训活动资料、记录、文件、数据包括副本等内部敏感信息资料交给采购人并将原始资料销毁,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复制、传播。 8.采购人在采购宣传印刷类物资前,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免费提供宣传印刷类物资的样本。 9.本招标文件所列清单是采购人的现时需要,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若采购人因实际需求少量采购超出本招标文件清单外的印刷类物资,供应商须无条件完成供货任务且按照本项目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10.供应商的印刷类物资出现质量问题(缺页、倒装、模糊不清、折页、开线、开胶、套印不清、污损等情况),供应商必须承诺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一律无条件免费更换或补充。 11.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对服务的考核、监督及管理。 12.承诺定期调研采购人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并加以改进, 确保服务工作的优质高效。 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 成交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业标准和具体业务要求,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要求执行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并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在实际工作中因工作需求需要对印刷类物资参数、规格、技术要求进行调整时,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积极进行调整。 0.5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窦小薇(采购人代表)王亚梅马艳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A标段:杨家岭分院、王家坪分院、学习书院 0
2 B标段:南泥湾分院、枣园分院、梁家河分院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机构采购,0.5元不是成交价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延安干部学院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万花山镇

联系方式:0911-2556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联系方式:0911-70922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911-7092221

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4月03日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