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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风景园林中心高新区园区道路及滨江风光带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湘潭 发布日期:2026-05-12

湘潭市风景园林中心高新区园区道路及滨江风光带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5-12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60041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风景园林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潭城乡创新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风景园林中心高新区园区道路及滨江风光带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60041

3)项目内容:范围绿地进行日常秩序维护、卫生保洁、绿化养护、路沿石及园林小品维护等工作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030621.77

 大写:柒佰零叁万零陆佰贰拾壹万柒角柒分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湘潭市风景园林中心高新区园区道路及滨江风光带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湘潭城乡创新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湘潭市风景园林中心高新区园区道路及滨江风光带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

7030621.77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6511

地点:湘潭市风景园林中心

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按实际养护时间结算。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根据中心考核办法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定,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用,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标由成交单位开具。

关于合同签订,第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第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6511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511

 

 方:(公章)湘潭市风景园林中心

 方:(公章)湘潭城乡创新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

 真:****

 真:****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湘潭白石支行

 

 号:433641000018110174506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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