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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浏阳市经开区高新片区市政排水管道检测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 发布日期:2026-05-15
浏阳市经开区高新片区市政排水管道检测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LJCG-GK-202603290001-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9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浏阳市经开区高新片区市政排水管道检测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浏阳市经开区高新片区市政排水管道检测服务项目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2868129
 合计金额小写: 2868129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捌拾陆万捌仟壹佰贰拾玖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浏阳市经开区高新片区市政排水管道检测服务项目

本项目所有工作须在不影响现有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不破坏道路及市政设施的前提下开展,作业前须制定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对34条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普查检测工作,全面查明测区范围内排水管网的空间分布、管径、材质、埋深、连接关系等基础信息,并系统梳理管网存在的结构性缺陷(如破裂、变形、渗漏)和功能性缺陷(如淤积、堵塞、树根侵入)。采用CCTV(闭路电视检测)等技术手段,对市政污水主管道进行内部健康检查,评估其承载能力、运行状态及剩余使用寿命,形成科学、完整的管网健康评估报告,为后续的管网改造、非开挖修复、清淤养护及智慧化管理提供精准、可靠的基础数据支撑。管线物探检测成果以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提交成果,提交形式为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成果主要内容包括:(1)管线工程测量成果报告;(2)排水管线图;

3)管线点成果表;(4)测绘报告;(5)管道检测缺陷成果图;(6)管道检测报告等。

m

199800

5.56

1110888

管道检测

m

29970

1.76

52747.2

管道测绘

m

189810

8.98

1704493.8

管道清淤

合计报价:2868129.00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一)管道疏通要求

1.管道疏通清淤应按照《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 和甲方的要求执行。

2.管道疏通的质量应满足视频检测的要求,能清晰显示各类缺陷。

3.清淤疏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高压水射流清洗、机械疏通、人工清掏、吸污转运、气囊管道封堵导流及拆装等。

4、清淤疏通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吸污车、各型号封堵气囊、发电机组、各型号污水泵、导水管、淤泥运输车等。

(二)垃圾处理和外运

1.垃圾和淤泥运输必须符合环保、卫生、城管等部门的管理要求,按甲方要求处置。

2.作业现场要做到人走场清,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在路边及绿化带中。

3.垃圾运输过程要全程可查、不得随意丢弃,甲方可随时检查运输车辆和运输线路。

4.垃圾清理、装载、运输、卸载过程中不得“跑、冒、滴、漏”,不得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井下作业要求

1.井下作业应按照《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甲方的要求执行。

2.从事潜水作业的潜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资质。

3.下井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具备井下作业资格。

4.下井作业前必须检测管道内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并做好记录,必须保证良好的通风系统,井下作业时应佩戴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及救援安全绳等保障作业人员安全装备及措施。

5.下井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执行下井作业许可制度。

6.管径小于 1200 mm严禁作业人员进入管道;下井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h。

7、井下作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服+呼吸系统+氧气泵+通风设备+保险费用(高风险作业额外意外保险)等。

8、潜水作业要求: 1.潜水摸排排水管道走向+上下游封堵管道;2.潜水深度:4~7m;3.工作内容(说明):特种潜水员1 名+安全观察员1 名+技术支持人1 名+潜水项目负责人1名。

(四)排水管道检测要求

1.排水管道检测总体要求

1)排水管道检测应满足《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和甲方的要求。

2)当对每一管段检测前,检测录像资料开始时,应编写并录制检测影像资料版头(主要包括:任务名称、检测地点、检测日期、起始井编号-结束井编号、管材、检测单位和检测员)。对被检测管段进行文字标注,使用检测设备摄影每个检查井周边明显标志物作为现场位置的参照物。

3)采用专用工具测量管径,并用检测设备摄影记录在录像资料里;每一管段检测时,在检测设备后退撤离管道直至检测设备拿出检查井口前,不能暂停、中断。

4)排水管道检测应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检测任务,妥善保存全部原始视频检测资料,并按要求及时提交。检测视频应清晰、不得删减、篡改或替换。

2.CCTV检测要求

1)视频检测原则上不应带水作业。当现场条件无法满足时,应采取降低水位措施,确保排水管道内水位不大于管道直径的 20%。

2)严格控制检测机器前进速度。管径大于 200mm 时,直向摄影的行进速度不宜超过 0.15m/s。

3)检测时摄像镜头移动轨迹应在管道中轴线上,偏离度不应大于管径的±10%。当对特殊形状的管道进行检测时,应适当调整摄像头位置并获得最佳图像。如管径大于 D1000 时,应采用升降式、支架式等 CCTV检测设备进行检测,确保镜头轨迹在管道中轴线上。

4)计数器归零后应对管道轴线进行拍摄,定点观察对面检查井管口是否完整,观察时至少停止 10s。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缺陷时,调节镜头焦距和角度使爬行器在完全能够解析缺陷,提高缺陷的分辨率,同时缺陷拍摄时间至少 10s,确保所拍摄的图像清晰完整。

5)现场排水管道检测使用的检测设备,其安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设备》GB3836 的有关规定。

(五)管道临时导流要求

1.导水作业前乙方应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经甲方审批后实施。

2.导水作业时,应将水翻至作业段下游,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或者雨水排入污水;不得将污水排入河道,避免导水造成二次污染。

3.导水作业时应安排专人24h负责与甲方的运行部门进行对接,负责现场调度管控、水泵运行、对管网上下游水位巡查和记录等,及时掌握管道水位情况,防止出现冒溢事故。

(六)报告编制与成果交付

1. 按要求出具清淤疏通记录、管道检测报告、管网综合评估报告、测绘报告、排水管线图。

2. 报告内容须包含:项目概况、工作范围、技术依据、工作流程、检测数据、缺陷统计、缺陷图片、管道健康评估、问题分析、整改建议等。

3. 所有成果须同时提供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资料可编辑、可查询、可导入管理系统。

四、管理要求

(一)项目管理

1.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与本项目的唯一联络人,必须全程参与项目现场管理,及时跟进本项目进展情况,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成交乙方正式职工。

2.乙方在开展检测工作前两周内熟悉检测范围并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等。

(二)安全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1.乙方在服务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规定。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配备安全管理专人,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的管理,加强本单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应制订排水管道清淤、视频检测、临时导水、用电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3.特种作业车辆在道路上作业停放时,应设置好围挡和安全警示标志;在交通繁忙路段上作业时,应避开高峰时段,如有需要,应与交通管理部门对接进行封闭式或交通导行方案作业,禁止夜间作业。

4.根据本项目特点,乙方必须制订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等。

5.井下作业时管道内可能存在 H2S、CO等有毒有害气体,在作业期间应采取强制通风、气体检测仪检测、正压式呼吸器等安全措施,并制订井下专项应急预案,确保安全。

6.在作业安排中,乙方需充分考虑汛期及降雨等对工程的影响,及时跟踪天气情况。

7.管道作业过程中,需要临时排水措施替代管道的正常排水的必须经甲方认可,不得对管网运行安全造成影响。

8.作业过程中污水不可泄露,如出现污水泄露问题,所有后果及处罚由乙方承担。

(三)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应遵守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必要的文明施工组织措施,并随时接受甲方及相关监督部门的检查。乙方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费用由乙方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施工噪音、临时道路占用等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2.强化作业现场管理。作业过程中,人员的着装、车辆的停放、工程器具的摆放、污泥和垃圾的堆放等须符合城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作业过程应避免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3.作业时,现场不能随意堆放废弃物、垃圾。

4.乙方要加强作业车辆的管理,不得无故影响道路交通,必须配合好交巡警部门组织好交通工作。

(四)资料报送要求

1.开工前一周乙方应按照甲方和其他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等。施工作业计划经甲方确认审核后实施,乙方应按照计划执行,如需调整,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2.按路段已经完成检测的,次日应提交所有视频检查资料和现场简图,视频名称、视频中检查井编号应与简图一致,对不符合要求的视频需要重新检测。

3.提供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等台帐资料。

4.乙方应提交每条道路的现场实施情况,包括作业班组、清淤管道长度、井数及清淤量、施工天数及缺陷修复等情况。

5.乙方每天报送当天工作完成情况及第二天工作计划。

(五)验收要求

1.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一次性验收。

2.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 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乙方承担。

3.隐蔽工程的验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应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隐蔽。现场验收由甲方、乙方共同参加。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服务。

2.所有检测工作必须依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和委托合同要求,采用先进的检测方法和技术进行。

3.检测过程中认真操作,仔细检查,坚持以检测标准﹑规范为准绳,以数据为依据,独立判断,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使检测结果真正体现试样的本质属性。

4.在符合检测工作程序的前提下依据检测合同的要求,按承诺的时限提供检测报告,并尽可能缩短整个检测过程的时间,确保甲方满意。最高管理者负责阐明质量方针并通过组织系统传达到全体人员,保证各级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都能理解质量方针,确保质量、安全方针得到贯彻执行。

5.保持检测仪器设备和环境设施的先进性,在用仪器设备完好率和按期检定、校准率100%。

6.检测方法科学、适用、有效,并满足甲方需求,检测方法正确使用率100%。

7.检测数据真实、准确;检测报告规范、客观,无重大结论性差错,其他一般性差错率低于1%;检测报告交付及时。

六、考核要求

1.乙方提交的视频资料不得剪切、嫁接等影响结果误判,保证资料真实准确。若出现视频造假、不符合现场实际等情况,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继续实施,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2.视频提交超过期限的,每次扣 1000 元/次,若视频提交超过期限发生 3次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单位继续实施,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3.视频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 1000/次,同时乙方针对不合格视频管道重新检测,若连续超过 3 次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单位继续实施,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4.现场井下作业未按要求执行下井作业制度的,罚款1000 元/次。

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如因乙方原因(不可抗力除外)造成延误工期,每天按合同价的 2‰的承担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 3%。乙方原则上不应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特殊情况下,乙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应经甲方批准。

6.工期延误超过30天,甲方发出整改通知7天后,乙方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甲方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供应商。但甲方的这一行动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7.现场施工人员未统一穿戴有反光标识警示服及安全帽的,罚款50/人次,戴帽不系帽扣的,罚款20/人次。施工周边未进行有效防护的,罚款200元/次。

8.乙方的施工行为、施工围护应符合属地政府、管理部门、居民的合理要求,经甲方或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存在不合格现象,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不低于 2000 元;如其不良行为被居民投诉、举报,经甲方核实后,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不低于 5000元;如其被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曝光,经甲方核实后,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不低于10000元。

2.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1

项目负责人

李鹏晶

高级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技术资格证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副高级

职称证A0624199101005199、检测证43052719870327423X培训证:湘质安协-22020030078

2

技术负责人

余明

高级工程师

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

专业技术资格证、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副高级

职称证A0623199101001447、检测证07310091041、建设厅培训证:湘质安协-QL20240143、湘质安协-JN20240213

3

质量负责人

左雁

高级工程师

桥梁与隧道工程

专业技术资格证、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

副高级

职称证:(2019)1105238号、一级注结S20204301596、注岩AY20194300704、检测证430408198810223011

4

技术员

龚文

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技术资格、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中级

职称证B08183080100001886、检测证432524199108278815、建设厅培训证:湘质安协-DJ20240445、湘质安协-ZT20240090

5

技术员

王嘉斌

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技术资格证、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中级

职称证B08193080100002508、检测证430524199308162938、湘质安协-QL20230140、湘质安协-ZT20240715、一级注结证S244301910

6

技术员

宋博磊

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技术资格证、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中级

职称证B08183080100002014、检员证41132819890110623X、建设厅培训考核成绩记录:湘质安协-2020010053、湘质安协-QL20230139

7

技术员

谢黎明

工程师

市政公共工程

专业技术资格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中级

职称证B08223080100001933、建设厅培训考核成绩记录:湘质安协-ZT20230154、湘质安协-QL20230144、湘质安协-GJG20240203

8

技术员

缪媛媛

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技术资格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中级

职称证B08223080100001934、检测培训证:湘质安协一2020040078

9

技术员

郭东

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技术资格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中级

职称证B08213080100001797检员证430981199302095112、建设厅培训证:湘质安协-SZ20240582、湘质安协-DL20240296

10

技术员

刘咸

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技术资格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中级

职称证B08223080100001935、检测培训证:湘质安协2020040253、湘质安协-JC20240671

11

技术员

贺来皇

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技术资格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中级

职称证B08213080100001798、建设厅培训考核成绩记录:湘质安协-2020010311

12

技术员

李凌峰

高级工程师

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

专业技术资格证、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副高级

职称证A0625199101000450、检测证430223199002220311、建设厅培训证:湘质安协- MQ20240021、湘质安协-ZT20240262

13

技术员

李渊

高级工程师

地球物理勘查与遥感

专业技术资格证、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副高级

职称证A0625199101003410、检测证431081198710110497、建设厅培训证:湘质安协-QL20240144注岩证AY234301065

工程测量相关专业

14

技术员

舒小雷

高级工程师

地球物理勘查与遥感

专业技术资格证、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副高级

职称证A0624199101000904、检测证431226199004124817建设厅培训证:湘质安协-JN20240211、湘质安协-GJG20240201

工程测量相关专业

15

技术员

曾浩

工程师

地球物理勘察与遥感

专业技术资格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中级

职称证B08193911222000089、建设厅培训证:湘质安协-2020030049、湘质安协-ZT20240712、湘质安协-GJG20240202

工程测量相关专业

16

技术员

潘志文

高级工程师

测绘地理信息

专业技术资格证

副高级

A08201000000000131

工程测量相关专业

17

技术员

陈鑫

高级工程师

测绘地理信息

专业技术资格证

副高级

A08211000000001696

工程测量相关专业

18

技术员

黄洋

高级工程师

测绘

专业技术资格证

副高级

A08171000000000045

工程测量相关专业

19

技术员

伍东卫

高级工程师

测绘地理信息

专业技术资格证

副高级

A08181000000000107

工程测量相关专业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发电机、空压机、水泵等应有降噪措施,严禁夜间施工,不得影响周边居民及环境。

2.供应商具有污泥运输车,并应按要求办理城区通行证,能够进出城区作业。

3.供应商具有1套完备的检测及安全作业装备。包括CCTV管道机器人、潜水装备、气瓶(或者其他产生气源的装备)、各型号封堵气囊、吸污车、救援三脚架、悬托式安全带、正压式空气呼气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通风设备、头盔、反光背心等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4.其他要求

1.服务期:90天。

2.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以环保、亏损、无卸区等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可不结算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该项目涉及河边的管道检测,部分区域无成型道路,需铺设临时道路或采用其他方式进出场;部分检查井井盖可能被杂草或者填土覆盖,需要人工寻找,以上所有费用己包含在该项目费用之中。

4.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因现场条件复杂导致的额外作业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临时道路铺设、杂草清理、井盖挖掘与复原等全部人工及机械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5.大本项目有部分污水管道管径1500以上,排水量2000t/h,须配备大功率抽排设备及专业封堵装置,确保作业期间不发生溢流、倒灌等安全事故。作业过程中如出现溢流、倒灌等安全事故,所有后果及处罚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为费用包干方式的服务项目,采购预算已包含人工利润、税金、材料费、服务费、检测设备费、车辆及机械使用费、抽排设备费、专业封堵装置费、油费、垃圾清除费及清运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及其他约定义务,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支付的全部费用。

7.本项目现场情况比较复杂,建议供应商在投标前踏勘现场,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4064.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完成检测服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90658.0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5,说明:提交成果,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406.4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一年后成果无问题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五凌路支行(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43050180365200000117)
3.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5-21 —— 2026-08-18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验收。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按照《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一次性验收。

2.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隐蔽工程的验收,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采购人;供应商应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并经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方可隐蔽。现场验收由采购人、供应商共同参加。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进行返工直至验收合格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有义务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全面完成、解读和修改项目的各项成果,直至上级部门满意;同时配合甲方协调有关项目建议清单明确的有关项目资金。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如果乙方不能够在合同的时间节点内按照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时间节点和标准完成工作内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因项目成果评审、报批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时间顺延。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喻辉 法定代表人: 赵双林
委托代理人: 曾向阳 委托代理人: 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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