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建发公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路169号万安大厦505单元 | 2,789,283.50元 | 97.85 |
采购包1(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厦门建发公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我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服务范围 | 我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 我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服务时间 | 年 | 我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 2,789,283.50 |
| 采购人代表: | 陈松树 |
| 评审专家: | 陈勇乐 、 吴光兴 、 饶炫 、 蓝勇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0%;(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0%。(2)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4)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 (5)收款人全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税保支行,开户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账号:3515 0198 6601 0000 064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638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7号
联系方式:0592-3577037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层1101-1103室))
联系方式:18505073575
项目联系人:叶进阳、林磊、林骁
电话:18505073575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