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湘潭大学北山餐厅工程代建项目(包1)合同公告 |
| 公告日期:2026年5月25日 |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5]003609号-1 |
| 采购人(全称):湘潭大学(甲方) |
|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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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 一、项目信息 |
|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大学北山餐厅工程代建项目 |
|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3609号 |
| 3、项目内容:1、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代建合同的约定,代建周期内代行项目建设单位的职责,负责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2、依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3、依法组织开展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并将招投标情况、签订的合同按有关规定报发展改革、财政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备案;4、办理规划、施工、节能、环保、消防、人防、园林、市政等有关报批手续;5、会同使用单位按项目进度申报财政资金,并按月向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和使用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6、组织编制工程结算,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
| 4、是否分包:否 |
| 5、项目负责人:周东访 |
| 6、联系电话:15084903373 |
| 二、合同金额 |
| 1、合同金额小写:2530814 |
| 大写:贰佰伍拾叁万零捌佰壹拾肆元整 |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 3、合同定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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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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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款: |
| 分期付款: 本合同的预付款为:代建服务费为暂定总额的30%,即75.924万元;主体工程基础完工后,;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20%,即50.616万元;主体工程封顶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20%;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20%;余款(代建服务费总额的10%)待代建范围内工程结算完成后的180日内付清(仍有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以履约担保金额的10%提交缺陷责任期履约保函)。 |
| 成本补偿: |
| 绩效激励: |
| 三、合同履行 |
| 1、起始日期:2026年01月25日,完成日期:2027年08月18日。总日历天数:570天。 |
| 2、地点:湘潭大学 |
| 3、方式:完成代建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
| 4、履约担保金: |
| 金额:4172530元 |
| 形式:银行保函 |
| 期限要求:570 |
| 四、合同验收 |
| 验收主体:湘潭大学基建监管小组 |
| 验收方式:按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验收标准:按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 (2)本合同协议书 |
| (3)中标通知书 |
| (4)投标文件 |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 (8)其他合同文件 |
| 六、合同生效 |
| 本合同自2026-01-25生效。 |
| 七、合同份数 |
| 本合同一式拾份,采购人执捌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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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1月25日 |
|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大学 |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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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 法定代表人:廖永安 | 法定代表人:李云 | | 委托代理人:周东访 | 委托代理人:蒋稳心 | | 电 话:15084903373 | 电 话:17373169486 | | 传 真: | 传 真: |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 长沙 天心 长沙市天心区向东南路168号 |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 | | | 帐 号:4300153006105000688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