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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雨花区公务用车平台汽车租赁服务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6-06-09
雨花区公务用车平台汽车租赁服务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YHCG-GK-202410300035-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政府机关大院   
供应商(乙方):  湖南心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段768号华府天下一家商务楼3栋1606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雨花区公务用车平台汽车租赁服务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雨花区公务用车平台汽车租赁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本次采购的项目为汽车租赁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1 350000
 合计金额小写: 350000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车型

租车时间

上限价格

投标折扣(%

折扣后价格

5

轿车

A

全日租(8小时,150公里)

480

超过1小时或1公里,分别按不超过20/小时,2.5/公里计算

92%

441.6元

半日租(4小时,100公里)

290

266.8元

B

全日租(8小时,150公里)

580

超过1小时或1公里,分别按不超过20/小时,2.5/公里计算

533.6元

半日租(4小时,100公里)

350

322元

7座商务车

全日租(8小时,150公里)

720

超过1小时或1公里,分别按不超过20/小时,2.5/公里计算

662.4元

半日租(4小时,100公里)

440

404.8元

14座车辆

全日租(8小时,150公里)

1100

超过1小时或1公里,分别按不超过20/小时,2.5/公里计算

92%

1012元

半日租(4小时,100公里)

700

644元

21座车辆

全日租(8小时,150公里)

1400

超过1小时或1公里,分别按不超过20/小时,2.5/公里计算

92%

1288元

半日租(4小时,100公里)

800

736元

35-50座车辆

全日租(8小时,150公里)

1500

超过1小时或1公里,分别按不超过20/小时,2.5/公里计算

1380元

半日租(4小时,100公里)

1100

1012元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公司要求:投标公司必须资质齐全,承诺中标一个月后须在长沙市属范围内(长、望、浏、宁除外)注册公司(或分公司)并有固定场所,提供本地化服务;采购方按实际工作需求租赁车辆。

2.人员配置要求

1、驾驶员具备与车型相适用的驾照,并有3年或3年以上的专职驾龄,驾驶行为习惯良好,熟悉长沙所属区域及周边道路及路况;

2、体貌端正,无明显纹身,无怪异造型及打扮,生活习惯良好,无其他不良嗜好;

3、男25—55岁,女25—5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史;

4、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无暴力违法记录或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车辆要求:

1、车辆手续齐全,正规合法,车况较好,车容美观,性能可靠,年检合格,配置冷暖空调。

2、保险手续齐全,除交强险外,其他商业保险(座位险、三责险、不计责免赔)配备合理;其中座位险的个数应与车辆登记座位数一致。

3、车容车貌整洁,未经采购方许可,不得粘贴、标注宣传广告,车辆外观颜色严禁、整齐。

4.其他要求

除指定的两座和四座电动车以外,其他车辆均不能电动汽车。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根据用车单位需求可按日、按月、按季结算;结算费用经甲方审核后,由各实际用车 单位向乙方支付
2.付款方式:

(一)付款人:各实际用车单位

(二)付款方式:根据用车单位需求可按日、按月、按季结算;结算费用经甲方审核后,由各实际用车单位向乙方支付。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支行(湖南心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800159941808017)
3.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4-05-17 —— 2025-05-16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过程内,如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与交通事故有关的所有损害赔偿责任。5、依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租赁服务费。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全天保证甲方公务用车,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服从甲方管理、调度、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严禁酒后驾车,不得因其他租赁事务或个人事务影响甲方公务用车,乙方无法保证甲方公务用车需要和安全时,甲方有权停止使用车辆。经教育不能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承担所有损失。6、乙方所提供车辆必须证照、保险齐全,并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4、乙方未能根据甲方调度按时安排租赁车辆及驾驶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200元/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本协议期内超过2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所产生合理的律师费、取证费以及其他为实现法定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周智婷 法定代表人: 张文元
委托代理人: 周佳祥 委托代理人: 谢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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