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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槐林镇中心小学食堂内装饰及室外场地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2026]

招标公告 安徽安徽 发布日期:2026-06-11

巢湖市槐林镇中心小学食堂内装饰及室外场地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6AMMZN00051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槐林镇中心小学食堂内装饰及室外场地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聚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散兵镇散兵总街164号1幢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壹万捌仟捌佰元整(¥161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巢湖市槐林镇中心小学食堂内装饰及室外场地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

巢湖市槐林镇中心小学食堂内装饰及室外场地改造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吊顶、墙面瓷砖铺设、水电线路改造、食堂操作间改造、室外场地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施工工期

40日历天

项目经理

鲁丹

执业证书信息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2021202117759

五、评审专家名单

谢妮,李大鹏,沐金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2、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叁佰叁拾壹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祥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东塘路83号,联系人:汪国平,联系电话:0551-8233139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书面形式向巢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8236701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巢湖市槐林镇中心小学食堂内装饰及室外场地改造工程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巢湖市槐林学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槐林镇槐林路35-1号附近

联系方式:0551-88729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祥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东塘路83号

联系方式:0551-82331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国平

电话:1565655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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