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 1 | 苏州通标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913205076748516880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宣公路688号 | 94(均分制) | 4% |
| 服务类 |
名称:2026-2027年相城区国省干线日常养护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24个月,具体合同履行时间以甲方通知进场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已包含在预算价中,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综合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收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计算;预算金额100(含)~5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计算;预算金额500(含)~10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计算;预算金额1000(含)~50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计算;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确认收费比例。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零壹佰伍拾元整(¥150150.0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润南大厦
联系人:杨毅
联系电话:0512-66182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8号中银惠龙大厦1幢1808室
联系人:石莉珍
联系电话:0512-85555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莉珍
电话:0512-85555117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