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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邛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川邛崃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四川邛崃 发布日期:2026-07-01

一、项目编号:N5101832026000074

二、项目名称:四川邛崃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2栋21层2105号 590,000.00元 1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0039900 C20039900 其他咨询服务 四川邛崃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向林周英李师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招标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执行。费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0.8%,500万元-1000万元收费0.45%。在此基础上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上述代理服务费用包含需求论证费用、采购文件编制费等除专家评审费外的全部费用,包干使用,不做调整,乙方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若项目废标或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需要重新组织采购的,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组织采购工作。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不承担或支付任何费用。经采购程序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中标(成交)供应商不与甲方签订合同、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的,由乙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追偿,甲方予以积极配合。乙方应依法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不得以中标(成交)供应商不自行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不支付代理服务费为由拒不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本项目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或进行补偿。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监督部门:邛崃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876025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邛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邛崃市羊安街道樊哙大道20号A04栋

联系方式:028-88752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华锦汇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74号红星美凯龙蜀西商场9楼9045号

联系方式:13778185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经办人01

电话:13778185229

四川华锦汇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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