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1303002605122001
二、项目名称: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
|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河北省海洋地质资源调查中心) | 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221号 | 12130000105254832M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河北省海洋地质资源调查中心) | 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项目 | 完成县域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全部工作,包括基础资料收集、野外采样检测、污染源核查、整治方案编制、成果汇编及报审,并向采购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全套成果资料 | 满足文件要求 | 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2510000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光辉(主任)、李秀伟(采购人业务代表)、李宝聚、张志强、康朦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7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生态保护服务中心
地址:青龙镇燕山路173号
联系方式:0335-7882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路16-1号3层
联系方式:0335-7865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海华
电话:0335-7865168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