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2026-2028年邵阳地区商品水泥混凝土材料采购项目第1-2标段(第1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2026-2028年邵阳地区商品水泥混凝土材料采购项目第1-2标段(第1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6-07-13

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2026-2028年邵阳地区商品水泥混凝土材料采购项目第1-2标段(第1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1标段

成交候选人:武冈市中亿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响应报价:129490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武冈市友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响应报价:13064000元。

第2标段

成交候选人:洞口县檀木混凝土搅拌站(个人独资),响应报价:47700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洞口县洞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个人独资),响应报价:4800000元。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基本事实的有效证明相关材料。异议的其他有关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第五款内容。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采购人: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15874950079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洲大道雷家坳公交车站旁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 话:0731-84716225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州大道雷家坳公交站旁

相关公告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