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相关、劳保、消防、装修建材、汽车相关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检验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1]FJHZ[GK]2025006、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相关、劳保、消防、装修建材、汽车相关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检验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相关、劳保、消防、装修建材、汽车相关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检验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HZ[GK]2025006
项目名称: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相关、劳保、消防、装修建材、汽车相关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检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30,500.00元
采购包1(电动自行车相关产品及劳保产品抽检):
采购包预算金额:466,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66,5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电动自行车相关产品及劳保产品抽检 | 1(项) | 否 | 电动自行车相关产品及劳保产品抽检 | 466,5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内
采购包2(消防产品抽检):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2-1 | 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消防产品抽检 | 1(项) | 否 | 消防产品抽检 | 18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内
采购包3(装修建材产品抽检):
采购包预算金额:239,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39,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3-1 | 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装修建材产品抽检 | 1(项) | 否 | 装修建材产品抽检 | 239,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内
采购包4(汽车相关产品抽检):
采购包预算金额:14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4-1 | 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汽车相关产品抽检 | 1(项) | 否 | 汽车相关产品抽检 | 145,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4: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说明:①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②本项目的特定条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实行承诺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正确填写。 ③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3)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CMA),资质认定能力范围涵盖本采购包检测项目。。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说明:①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②本项目的特定条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实行承诺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正确填写。 ③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3)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CMA),资质认定能力范围涵盖本采购包检测项目。。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说明:①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②本项目的特定条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实行承诺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正确填写。 ③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3)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CMA),资质认定能力范围涵盖本采购包检测项目。。
采购包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说明:①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②本项目的特定条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实行承诺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正确填写。 ③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3)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CMA),资质认定能力范围涵盖本采购包检测项目。。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4-14 至 2025-04-2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0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栋1307-1309单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邮箱:9775037@qq.co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8,9层
联系方式:0591-22032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栋1307-1309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08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蔚、刘思琪、赵博瑞
电话:0591-8330858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