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浏阳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LYCG-CS-F202504070013-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浏阳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思邈路49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株树桥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淮川街道花炮大道460号二楼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浏阳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费1870992元/三年,623664元/一年,综合单价4.26元/平方米。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物业管理具体内容: (一)安保服务 1、保安队伍需要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并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及岗位职责,以确保安全、有序。 2、监控实行24小时值班,对服务管理区域的安全保卫及外围治安情况进行监控。 3、负责全部管辖区域的人员安全、秩序、环境、设备设施的24小时巡逻值守。 4、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方案和措施。维持秩序,做好本区域内的治安防范、安全监督工作,预防危及物业设备及人员安全的行为,发现安全隐患报告甲方,并整改完善。 5、安保人员要熟悉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并积极配合各项大型活动的举行。 6、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方案及现场应急管理,遇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变措施。 7、组织安全教育、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抓好各方面安全工作的落实。 8、防火、防盗、防破坏,保护一切财产和人身财产安全。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9、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进出的各种车辆管理有序,做到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规范、整齐、安全及场地整洁。 10、对进入甲方办公区域的外来人员严格实行出入登记管理,准确登记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到访部门及人员情况,并负责接收邮件、报纸等工作。 11、在甲方下班后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各楼层门窗、水电设备是否关闭,并做好检查记录。 12、协助甲方开展各类活动及临时接待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随时提供人力支援。 13、协助搬运小件物品,清理废旧物品。 (二)保洁服务 1、日常对办公区域、卫生间、功能用房、设施设备等按既定的保洁时间、保洁程序、保洁要求实施保洁工作,并对以上区域通过巡检的保洁方式使环境卫生达到既定要求。 2、乙方必须配备专业的保洁设备及用品,包括满足清洁用的塑料丝扫把、平板拖把(部分超细纤维布平板拖把)、清洁海绵块、清洁毛巾、多功能清洁杂物车,以及玻璃套装工具、加长杆、梯子、水桶、掸子、云石铲刀、刮子等专业清洁工具。 3、乙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常用清洁剂(包括煤油、玻璃清洗剂、瓷砖清洗剂、陶瓷清洗剂、去胶剂、除渍剂、酸性清洁剂、洁厕剂、不锈钢清洗剂、不锈钢光亮剂、除污保养剂)和垃圾袋。 4、广场、绿化区、地面地下停车场、水沟、路面保洁,包括空地、石凳、果皮箱、门的日常清扫及保洁,并保证墙壁无张贴、无污渍,水沟内无垃圾。 5、及时清除区内主要道路积水,保持栏杆、桌椅、牌饰、垃圾桶、标识等干净整洁。 6、按照浏阳市爱卫办“除四害”卫生标准,协助甲方做好定期杀灭蚊、蝇、蟑、鼠,并做到无滋生源。 7、负责垃圾的收集,并将其倒入指定位置,由环卫局进行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8、协助甲方做好每年化粪池、沟渠清淤1次的工作,具体实施由甲方负责。 (三)物业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及运行管理 1、负责照明、电路、供、用水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2、负责监督检查中央空调系统的水处理和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 3、负责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和日常维护。 4、负责通信系统的正常运作和日常维护。 5、负责监督检查电梯的保养和年审工作。 6、负责办公室家具的日常维护以及其他与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和管理有关的事项。 (四)消防安全管理 1、负责协助甲方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及火灾的报警、疏散和救助工作。 2、负责协助甲方制定防火制度,建立消防档案,接受消防大队的检查。 3、负责协助甲方做好消防检查工作,每月对全部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协助甲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即时上报甲方进行报修。 5、重大节日前需配合甲方开展节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并按甲方要求按时落实整改。 6、负责保管配置在各个区域的消防器材,如有丢失必须赔偿;巡查消防设备设施,如发现任何问题不能自行解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协助甲方使其消防系统可随时启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7、负责消防系统、送风排烟系统的日常操作及检查。 8、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消防演练。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工作计划,自主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二)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审查。 (三)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已经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做到服务规范化、工作目标明确化、任务落实及时化、讲求工作效率化、实现有效管理。 (四)高起点、严要求,坚持对员工进行物业管理知识和技术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使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有明显提高。 (五)协助建立、健全各类档案。包括物业的各类原始资料,合同、土建、设备类图纸合同,验收证明、设施档案、各类业务档案、计划、管理资料等,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六)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七)不擅自占用设施和改变使用功能,不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 (八)经常与甲方沟通,及时解答甲方的咨询和处理投诉,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团结一致,协调内、外各方面关系,创造良好的环境。 (九)接受甲方等各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服务履行情况。 (十)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2.人员配置要求岗位设置 1、职数职位:不少于13人,其中物业经理1名、保安8名(白班4人、晚班3人、监控室值班员1人)、保洁3名、全职水电工1人(需有高、低压电工证)。 2、年龄限制:物业经理、全职水电工、保安、保洁年龄均不得超过55岁,大厅保安不超过45岁(1人)。 3、人员要求:所有物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政治审查,不得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所有保安人员需持有相关从业证书。 人员要求 (一)乙方应配备足够的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上岗证书。 (二)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有上岗资格证,并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给所有录用人员依法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工伤险、医疗保险等,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各类人员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四)甲方提供管理用房给乙方办公使用,该办公室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4.其他要求(一)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甲方沟通联络,乙方须设置专职主管,负责对承包项目、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甲方日常业务联系。 (二)乙方需提供员工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 (三)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服务承诺。 (四)乙方须主动接受甲方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 (五)在现有服务范围内,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工作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本方案尚未包括的范围今后若要承包,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按时按质完成甲方交办的突击性物业管理任务。 (七)合同期满后,妥善处理退场移交、人员安置,如果出现劳资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于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重要提示:请乙方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服务期内甲方将按中标金额支付服务费不作调整。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 2.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
(1)资金支付方式:每月凭发票至各单位进行收取(详见《浏阳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各业主单位面积明细》)。 (2)物业服务总费用:1870992元人民币,每月应付款:51972元人民币。 (3)合同签订后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计起按月付款。付款金额根据实际服务面积按实结算。乙方每月考核通过后,如无扣款,每次支付相应金额。甲方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上个月应付的物业服务费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但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甲方财务封账,则付款时间顺延)。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浏阳支行营业部(湖南株树桥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80771597074)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5-01 —— 2028-04-30
五、服务地点
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思邈路49号(广电大楼)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响应的技术要求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响应的服务要求及内容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响应的商务要求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如有)及其他相关标准。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做出及时整改和合理解释。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增加收费项目,如发现此类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甲方因工作人员的过失或其它客观原因造成的水漏和火灾带来的损失,发生上述情形时,乙方应当按照物业职责积极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对于上述损失经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后,甲乙双方根据过错确定各自的责任,在各自责任范围内承担损失)。 4.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5.如果因为乙方未能切实履行好安全保卫职责,导致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受到浏阳市级通报批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6.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主张权利产生的差旅费、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按本合同约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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