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湖南智慧公物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智慧档案管理中心改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湖南智慧公物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智慧档案管理中心改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3-11-03
项目名称 湖南智慧公物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改建智慧档案管理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 430124202306260220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306-430100-04-02-945350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宁乡市
相关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智慧公物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智慧档案管理中心改建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2023220,项目业主为 湖南智慧公物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将原有办公宿舍楼改建为智慧档案管理中心,改建只对外部场地和建筑内部功能进行调整,项目总投资为3000.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智慧公物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智慧档案管理中心改建项目(EPC)

1.2.2  建设地点:宁乡市夏铎铺镇夏铎铺社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为智慧档案管理中心改建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项目位于宁乡市夏铎铺镇夏铎铺社区内,距镇政府不到1公里。基地三面环山,整体地势南低北高,西低东高。项目原为格瑞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地,西侧为主入口道路,与夏铎铺镇镇区衔接。原基地总用地面积约382.03亩,其中出让用地21.10亩,租赁用地360.93亩,基地内道路、停车、办公宿舍楼、门卫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置都已建设完成;现将原有办公宿舍楼改建为智慧档案管理中心,改建只对外部场地和建筑内部功能进行调整,建筑外轮廓、层数与高度均不变,改造前建筑面积 5695.89 ㎡,改造过程中新增建筑面积771.39㎡(封闭中庭、阳台和外廊所增加的面积),改造后总建筑面积6467.28㎡。项目投资估算为3000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7409742.31最终建设规模以施工图为准。

1.3 工期要求:130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完成湖南智慧公物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智慧档案管理中心改建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招标人有权对本工程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根据需要实施调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部分:初步设计文件、招标清单以及招标文件涵盖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加固改造工程、装饰工程、室外道路附属工程、水电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密集架及配套设施工程、电梯、室外给排水工程及室外电气工程等施工图设计,配合软装深化设计单位(如有)确定平面布局,并配合深化设计;上述描述不清晰的,以较大范围为准

2)施工部分承包人必须负责以安全的方式开展初步设计文件、招标清单以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加固改造工程、装饰工程、室外道路附属工程、水电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密集架及配套设施工程、电梯、室外给排水工程及室外电气工程等全部施工工作内容与之有关的措施项目、临时设施、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及保修服务;

3)采购部分:除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暂估价采购项目外,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材料、设备等的采购。

1.5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规范及本项目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要求保修。

1.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省外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2)拟任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3)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1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11-28 09: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科,电话0731-89919392

9.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转2转1 或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人:湖南智慧公物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宁乡市夏铎铺镇夏铎铺社区十一组68号

人:杨先生

   话:133 0847 710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向东南路168号

人:李佩雯、陈洁

   话:0731-8515208119976754220

 

 

日期:2023年11月3日 


相关附件: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