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智慧公物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智慧档案管理中心改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2023年11月12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本项目项目名称是否以招标公告“湖南智慧公物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智慧档案管理中心改建项目(EPC)”为准。
回复:是的。
问题2.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是否可为设计合同中投资额,或者总承包项目合同的合同金额?
回复:可以。
问题3.(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未明确规定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是否可以由联合体中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已明确规定须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须由联合体中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2)“两型产品承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承诺书(或党建工作预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1)可以,(2)牵头人提供即可。
问题4.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采购,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质量要求/标准均未提到关于采购的质量标准/要求。请明确采购部分的质量标准。
回复:采购部分质量标准需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满足设计、施工需求;且不得低于发包人要求和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标准或要求。
问题5.(1)招标文件P20第3点:本次招标只对投标人所报的总价进行评审。请问投标报价是否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2)如果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请明确是以招标文件发布的模拟清单中(EXCEL版、PDF版、软件版)具体哪一个为准,或者是投标人根据施工图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
回复:投标报价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发布的模拟清单(EXCEL版)为准。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涉及上述内容都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担保交纳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不变。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湖南智慧公物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南省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