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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塔城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批次)(一)更正公告

招标公告 新疆塔城 发布日期:2024-09-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DZFCG(HFCX)2024092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塔城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批次)(一)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塔城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批次)(一)公开招标公告中特定资格要求为: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不得参加投标;

(2)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现更正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塔城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批次)(一)公开招标公告中特定资格要求为: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不得参加投标;

(2)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塔城市        

联系方式:吉先生、马先生18999755119、15699222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联系方式:胥莉 0901-62219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先生、马先生

电 话:  18999755119、1569922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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