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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县城市地下排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澄清公告【第2次】

招标公告 湖南怀化 发布日期:2025-09-18

靖州县城市地下排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澄清、答疑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靖州县城市地下排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已于2025年9月10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一、提问及回复:

问题一、本项目业绩为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业绩要求与项目实际不符,请问是否可以提供雨水或排水业绩?

答复:本项目业绩要求与项目实际相符。污水管道、中水管道、雨水管道或排水管道业绩均予以认可,但需满足招标文件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规模和指标。

问题二、1、第一加分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625.4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6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请问当中的中水管道是否就是指雨水管道?业绩满足①污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6米的市政公用工程②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6米的市政公用工程其中任意一个要求即可? 2、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均未体现管径大小,是否能提供盖甲方公章的证明文件或者经图审机构盖章的图纸等相关资料?

答复:1、中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排水管道均予以认可,但需满足招标文件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规模和指标;

2、如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均未体现类似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的,提供竣工图和“业主证明”(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括类似工程业绩项目名称、管道直径等,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作为佐证材料。

投标人因提供的佐证资料不充分,被评标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产生异议、投诉时,由被异议人、被投诉人提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其类似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问题三、本项目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625.4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6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请问投标业绩中同时具备“污水及雨水管道”且管道直径满足指标要求是否可以被认定满足招标要求?

答复:可以,但需满足招标文件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规模和指标。

问题四、项目授权委托人可否是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以外的本公司在职人员?

答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二、澄清及说明:

澄清:招标文件资格牵引业绩(包含投标人资格业绩、项目经理资格业绩)及加分牵引业绩(包含投标人加分业绩、项目经理加分业绩)中“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说明如下:

投标人资格牵引业绩(包含投标人资格业绩、项目经理资格业绩)及加分牵引业绩(包含投标人加分业绩、项目经理加分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牵引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及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米的市政公用工程;”。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四、本次招标答疑及延期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次招标答疑及延期公告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应以本次招标澄清公告为准。

 

( 1 ) 招 标 人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湖南省·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西路176 号

联 系 人 :王键

电话:18797638299

(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 ·长沙市 ·雨花区 ·湘府东路二段 199 号

项目负责人:陈潇潇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开银、王胜利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13975167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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